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登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10   来源:经济发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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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企业:

  根据《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禁武办发〔2019〕13号文件和省禁武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监控化学品的综合管理,严格履行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申报制度,做到应报尽报,应批尽批,实现监控化学品管理的全覆盖,我局现开展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调查工作。

  请区内未申报监控化学品数据的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和第三类、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填报《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调查制度》(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相同内容的光盘一份),于5月20日11:00前报送到我局企业科(管委会1207室)。

  内容填报咨询:市工信局顾建军副处长,15841199560

  材料报送联系人:区经发局企业科方文海,85280068


  附件: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调查制度,请到邮箱自行下载。dlgongxinju@126.com,密码:you83600691.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