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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时间:2019-05-15   来源:社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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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中学:

  为切实做好长兴岛经济区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大连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大招委[2019]1号)精神,在2018年中招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状况, 制定长兴岛经济区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理念;要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要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有利于遵循高考改革趋势,进一步完善考试制度;要有利于普通高中特色发展,进一步为学生成长奠基。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长兴岛经济区正式户籍和长期居住在我区外地户籍的,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本区电子学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区的考生需办理好我区学籍后方可报名;各类中等学校在读生、触犯法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考。学生报名基本信息将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导出;初一体育考试、初二地理和生物考试,学生的报名基本信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准,应届考生要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国际学生限报市教育局指定的国际学生定点就读学校。

  (二)报名办法

  1、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毕业学校为单位实行网上报名。

  2、本区初中毕业的往届生,在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户籍未在我区但在我区学校就读的考生报考户籍所在地高中,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采取电子信息采集的办法,由招生办组织各初中学校集体采集包括考生肖像信息在内的各种信息资料。

  (三)报名时间

  初三报名时间3月15日至3月29日。

  初二报名时间4月1日至15日。

  三、毕业升学考试
  (一)命题原则

  1、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难度适中,具有一定的区分度,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试题的难易程度低、中、高三档试题的分值比例为7:2:1。

  2、命题要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发挥考试的积极导向作用,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和全面发展,要符合学生的实际并贴近学生的生活,要尽可能地以学生学习经历作为问题的背景,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的积累,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所掌握的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同时要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减少对学生机械性记忆内容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维持客观题和主观题目的合理数量和比例。不出偏题、怪题,不出只为计算、证明而人为编造的过于繁琐的题目,不出似是而非、故意设置陷阱的题目。

  (二)考试的科目、时间与组织

  2019年仍实行毕业升学考试两考合一。

  1、考试科目: 初二的地理与生物和初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道德和法治、历史、体育、信息技术学科为毕业与升学考试科目。

  2、考试的组织: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合卷)、道德和法治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应用、体育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合卷)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道德和法治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但不得携带除教科书以外的相关资料和参考书籍。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采取考生现场选题限时完成的形式。信息技术应用采取现场人机对话限时完成的形式。体育考试采用平时考核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试考生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外语听力安排两次考试,对第一次考试成绩不满意者,可参加第二次考试,最后成绩取分数最高的一次。

  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取2018年初二结业时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时取得的成绩。其中未参加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休学学生和转入本市的学生需参加第二次考试。

  3、考试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科考时间

4月18日至4月19日

8:00—16:30

信息技术应用

30分钟

4月25日

8:00—16:00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

各10分钟

5月10日

8:30—9:00

第一次外语听力

30分钟

9:40—11:40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120分钟

14:00—16:00

地理与生物(初三第二次考试)

120分钟

5月14日

7:30—16:00

初三体育考试


5月22日

14:00—14:30

第二次外语听力

30分钟

5月28日

7:30—16:00

初一、初二体育考试


6 月29日

9:00—11:30

语文

150分钟

14:00—16:30

物理与化学

150分钟

6月 30日

9:00—11:00

数 学

120分钟

14:00—15:40

外 语

100分钟

7月5日

9:00—11:00

初二地理与生物

120分钟


  4、升学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4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16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合计600分。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信息技术应用、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均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外语听力、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分别设定A、B、C、D四个等级,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10分、7分、5分、3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应用加试成绩均以A、B、C三个等级呈现,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5分、3分、1分;上述等级转换成分数最高为45分。

  体育总分50分,考试具体方案见附件1

  升学总分满分为695分。

  5、毕业成绩表达

  毕业与升学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合卷)、体育由学业考试成绩分数转化为成绩等级,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信息技术应用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均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根据《大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求进行等级评定,作为毕业重要依据;毕业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成绩等级,由学生所在学校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在校内于5月末前组织完成。毕业成绩的表达均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毕业证发放以此为依据。

  (三)加试、面试及考查

  1、报考普师专科班的考生要参加面试及音乐、美术学科加试。面试及音乐、美术学科加试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得报考普师专科志愿。报考普师专科班考生的加试、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2、报考长兴岛高级中学和普师专科班的考生需要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的上机操作,上述操作考试均设为一次性终结考试。

  3、长兴岛高级中学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认定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2。

  4、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2”,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下同)和技工学校的加试、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四)评卷

评卷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阅卷。各学科评分标准由市命题组统一制定,以确保评卷公平、公正、科学、高效。

  四、招生录取
 (一)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工作于考试前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考生依据以下顺序填报志愿: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1、志愿的设置

  (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2)第二批次为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

  A、提前录取。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类志愿;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设1个国际班志愿。三所学校志愿不得兼报。

  B、长兴岛高级中学设1个指标生志愿。

  C、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报考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的考生到学校报名,参加学校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在《中招考试信息》报上发布。民办高中志愿栏设1个志愿,仅限填报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志愿。

  (3)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各设2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填报志愿的具体规定

  (1)考生可同时填报普师专科班、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

  (2)本区考生填报外县区的普通高中时,须依据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填报;报考外县区的普通高中特长生,须按市教育局的要求进行报名和参加特长测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3)经长兴岛高级中学田径项目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外县区考生可以填报长兴岛高级中学特长生志愿。

  (4)考生填报外市地的师范类学校志愿,其志愿填写在第三批录取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志愿栏内。

  (5)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可以兼报,志愿填写在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栏内。

  (6)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本人或家长登陆“大连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dlzsks.edu.dl.gov.cn)填报志愿,系统以最后一次登陆填报或修改的志愿信息为准。

  (二)体 检

  区招生办不统一组织高、中等职业学校和师范学校招生的体检工作。报考师范类、医药类、食品加工类、烹饪、化验检验类的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到瓦房店市第三人民医院(长兴岛)体检,体检化验单由考生本人保管,录取后,交给学校。报考其它学校(专业)的考生是否需要体检,由报考学校自行决定。

  (三)录取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录取。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市招生办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分三段)。

  第一段为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其中,大连市第十五中学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批次面向全市招生(不设指标生志愿),录取时,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其美术专业成绩的8%(满分4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作为升学总分,再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户籍在长兴岛的考生,享受市内五区考生同等待遇。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时,依据考生英语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20%设置投档线。

  第二段为长兴岛高级中学录取。长兴岛高级中学录取工作由区招生办负责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具体组织实施。按照考生志愿、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特长生优先进行录取。

  长兴岛高中录取的有关规定:

  A、长兴岛高级中学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B、长兴岛高级中学招生计划(除特长生计划)将10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办法按各初中学校初三在籍生比例分配,并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在规定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内没有完成指标计划的学校,将剩余指标名额收回。收回的指标将在全区进行二次录取,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特长生录取

  长兴岛高级中学按区社管局下达的特长生项目和招生计划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报考长兴岛高级中学且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依据升学总分、体育特长生复试得分之和计分的计分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长兴岛高级中学体育类特长生(田径特长生除外)下降150分,报考长兴岛高级中学田径特长生在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

  报考长兴岛高级中学且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依据考生升学总分择优录取。

  D、录取时,如遇到总成绩相同时,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大连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区分。

  第三段为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采用市招生办录取和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录取办法,由市招办统一录取比例为70%,学校自主录取比例为30%。

  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分二段)。

  第一段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第二段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

  (四)加分、优先及降分录取的有关规定

  1、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可在同一分数段内优先录取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计算机竞赛优胜者的应届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在初中阶段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公安局认定),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择优录取。

  (3)烈士子女(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市委统战部认定),台胞子女(由市台办认定),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10分提供档案,由招生办审查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

  (1)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公安局认定)在录取时总成绩增加5分。

  (2)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委统战部认定),台胞子女(由市台办认定),在录取时总成绩增加10分。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类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降低20分参与长兴岛高级中学录取。

  (4)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类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降低10分参与长兴岛高级中学录取。

  (5)符合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种照顾政策。

  (6)应届考生初中阶段享受照顾的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子女、人民警察子女分别由大连军分区和市公安局审核后于6月19日前报市教育局。其余的由市招生办审核。

所有享受中考加分待遇的证明,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将原件、复印件、统计表报到区招生办,由区招生办统一报到市教育局和市招生办审核。





附件:

  1、《2019年长兴岛经济区初中各年级学生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2、《2019年长兴岛经济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规定》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招生考生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