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14   来源:经济发展局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发改高技字〔2019〕579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大发改高技字〔2018〕388号)的具体要求(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行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管理办法》。

  二、项目申报的重点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节约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

  三、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在本行业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拟建的工程研究中心在申报时,建设单位已有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为研发设备投资)占工程研究中心总固定资产投资控制在20%以内;资金补助标准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并采取后补助的方式。

  (二)项目招标。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要求执行。

  四、项目申报途径

  企业、科研院及其他单位通过长兴岛经济发展局申报。

  五、项目申报时限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扫描版一式两份均已光盘形式报送至长兴岛经济发展局,由经济发展局审核后组织上报大连市发改委。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9月14日。

  联系单位:长兴岛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初涵 联系电话:85283223

  附:1.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