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登记通告2019第7号
时间:2019-10-2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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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我中心将对下列土地权利设定登记。下列土地权益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本通告发布后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逾期或无异议,我中心即对下列土地进行登记。

土地坐落

土地使用者

权属性质

土地用途

土地面积(㎡)

使用权类型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广福村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供电公司

国有

公共设施用地

69397

划拨

登记机关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话:0411-85761226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