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十德环保活性炭再生和废酸再生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0-07-23   来源:大连十德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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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部令,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大连十德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开展《大连十德环保活性炭再生和废酸再生回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大连十德环保活性炭再生和废酸再生回收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大连西中岛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危险废物处置类)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废活性炭处置装置等,废活性炭处置能力为10000吨/年,废有机酸、有机废液处理能力15000吨/年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十德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守柱

  电话:15042400007

  电子邮件:53253428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工(1860401943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Da-czpRj9uW8uUlq1qGhw(提取码:fbph)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形式提交公众意见表进行意见表述。



                   大连十德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