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21年度“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02   来源:投资促进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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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关于鼓励 “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大长管办发〔2018〕46号)文件要求,请区内从事“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的经营户,从即日起到2020年12月29日前,到所在辖区行政村(或社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纳入“菜篮子”零售网点管理,逾期将不予受理。请各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月4日前,将申报情况汇总反馈至我局。

我局将组织中介机构评选后,确定纳入“菜篮子”零售网点补贴管理的经营户名单,自公布之日一年内,上述经营户将享受“菜篮子”专项资金补贴,并接受中介机构监督。对于申报未纳入“菜篮子”零售网点管理的经营户,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对于纳入“菜篮子”零售网点管理的经营户,若中途因各种原因退出的,期间发生的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投资促进局:郝锋,85280970;

  长兴岛街道办事处:王义夷,85282692;

  交流岛街道办事处:王诚斌,15040464355。


  附件:1.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关于鼓励 “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大长管办发[2018]46号) 及长兴岛经济区“菜篮子”补贴资金申请表

     2.2021年度申报“菜篮子”管理补贴资金经营户评分表

     3.长兴岛经济区各行政村“菜篮子”零售网点申报联系人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投资促进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