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2021)-3号
时间:2021-03-15   来源: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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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车兴海因个人保管不善,将瓦农房执字第192927号房产执照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其女儿声明瓦农房执字第192927号房产执照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声明。


                               声明人:车淑娟

                               2021年3月11日

联系人: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