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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2022)-1号
时间:2022-01-19   作者:齐冲   来源: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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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申请人自述,张齐素因个人保管不善,将瓦房执字第1704836号房产执照遗失(灭失)。因回迁安置完毕,原房屋已灭失,现公告瓦房执字第1704836号房产执照作废。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声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9日

联系人: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