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继承转移登记公告(2025)-2号
时间:2025-07-10   作者:袁艺姝   来源: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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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宪丽因继承被继承人吴国龙名下的房屋,于2025年6月27 日申请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被继承人:吴国龙

去世时间:2019年8月29日;

房屋坐落: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将军路金港湖畔13号4单元3层2号,不动产权证号:2009001328

继承申请人:张宪丽,继承人范围:张宪丽、吴欣悦、王桂英

申请人承诺以下事项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无遗赠抚养协议及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继承成立的事实。

2.除所列的继承人范围外,无其他合法继承人。

3.除继承申请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现对上述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45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该房屋由张宪丽继承。如有异议,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书面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送达我中心。

送达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85768356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日期: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