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船舶建造项目-4号船坞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时间:2026-01-22   作者:袁艺姝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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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组织关于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船舶建造项目-4号船坞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评审。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以上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4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材料。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05室;

联系电话:0411-85283945。

公示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恒力造船(大连)有限公司绿色高端船舶建造项目-4号船坞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