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办事指南
时间:2026-04-30   作者:袁艺姝   来源:教育文体卫生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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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类型

1.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

2.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

3.养老机构申请设立三级医疗机构。

二、办理流程

1.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的备案,申请人可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598号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办理,或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https://zwfw.dl.gov.cn/dlPortal/item/toDetails/4bc5153c-c487-4de3-a585-538bea8e53c9。

2.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的医疗机构的,按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事项进行审批,申请人可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598号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办理,或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https://zwfw.dl.gov.cn/dlPortal/item/toDetails/32d24f41-02dc-4606-a08d-fbbce73e6cd4。

3.养老机构申请设立三级医疗机构的,申请人应向大连市卫健委提出申请,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综合窗口。

三、咨询电话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0411-85280426

大连市卫健委:0411-65851187

四、政策依据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4〕57号)以及《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等国家政策要求。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