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继承转移登记公告(2026)-19号
时间:2026-10-16   来源: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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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曲昭丰因继承被继承人应春名下的房屋,于2026年10月10日申请办理非公证继承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被继承人:应春

去世时间:2026年7月5日;

房屋坐落: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景杭路183号1单元4层3号,不动产权证号:辽(2018)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06004254号。

继承申请人:曲昭丰,继承人范围:曲昭丰、曲圣利、曲晓白,申请人承诺以下事项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无遗赠抚养协议及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继承成立的事实。

2.除所列的继承人范围外,无其他合法继承人。

3.除继承申请人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现对上述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45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该房屋由曲昭丰继承。如有异议,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书面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送达我中心。

送达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85768356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