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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9·1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结案的批复(大长经开管发〔2026〕2号)
时间:2026-02-04   作者:袁艺姝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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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9·1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以区应急局名义提交的《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9·1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结案的请示》(大长经开应急〔2026〕2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9·1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结案。

二、同意《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9·17”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认定结论以及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等。

  特此批复。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