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基层党的建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 建设等相关工作;做好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工作。
2.统筹区域发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落实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区域建设规划,参与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街道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配合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安商稳商等工作,配合实施相关综合数据统计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慈善与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相关工作。
4.实施综合协调管理。组织协调做好环境卫生、街容街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统一协调派驻街道的执法监管力量和资源,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配合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5.动员社会参与。动员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街区治理,引导驻街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区域发展服务。
6.指导村(社区)自治。推进村(社区)发展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村(居)依法自治,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
7.落实基层治理。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接受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做好人大、政协、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双拥共建等相关工作。
9.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相关工作,支持各类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10.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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