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度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31   来源:管委会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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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新部署的重要之年,也是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改革之年。今年以来,在区党工委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我区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紧扣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改革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机制

  2017年末,区管委会按要求报送《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并在网上公开,报告总结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提出了2018年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思路和打算。5月30日,印发了《大连长兴岛经济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在网站公开,细化分解各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协作、限时完成。进一步强化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介入,提供法律服务,加以指导协调,重大问题及时提请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实现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动态管理。将管委会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管委会对机关事业单位年终综合考核中,促进了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总体平稳推进。根据《关于开展〈大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形成《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实施中期自查自评报告》。

  二、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在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始终坚持由主管部门提出议案,分管领导先期审查,最后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制度和程序,从制度上防止了行政决策的随意性,提高了行政决策水平。更加注重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法制部门全程参与,法制部门全程列席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必要时委托资深律师跟踪服务或委托行业专家进行预评价,在确保决策过程按规合法的前提下,提高决策水平。进一步加强我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为全区法制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目前辖区全部19个村均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

  三、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将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关口前移,尽可能地做到提前介入规范性文件制定环节,使规范性文件从起草阶段就能沿着法治的轨道运行。重要文件管委会法制机构全程参与跟踪,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调研、论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发布,全面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质量。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公布了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4件。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大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大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相关机制,形成科学合理且切实可行的工作流程,保证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得到严格执行。注重以各种方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公众参与程度。不断健全重大合同决策机制,坚持承办部门起草初审、相关部门协调会审、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确保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按照《管委会工作规则》,明确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决策完成事项通过网上公示。

  五、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下发关于申报2018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对申报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审核,制发2018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向社会公开。积极参加全市自由裁量权工作培训,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属各职能部门开展2019自由裁量基准工作,及时将各部门调整后的裁量基准在门户网站公开。积极参加全市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到考前培训,严明考场纪律,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在网上公示。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

  按照《辽宁省文明执法规范要求》,基本实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文明、规范,执法着装、仪表、举止、用语等符合《规范》,执法程序完整,行政裁量权基准健全,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严格了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程序,明确了违法责任,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深入贯彻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工作部署,按照“制定检查计划、合并检查项目、减少检查次数、公开检查依据”的要求,印发年度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实行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2018年,印发了《关于调整各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按照市编委办要求,区属各相关部门根据前期录入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行政职能梳理情况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目前我区权责清单已调整完毕,已正式印发各相关部门,并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大长管办发〔2018〕47号)《关于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大长管办发〔2018〕50号)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并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截至目前,通过区管委会网站、宣教中心等渠道发布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400余条。

  九、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维权和化解机制

积极主动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争议的有效解决,切实维护了管委会及各所属单位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理诉讼案件81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52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次。进一步完善管委会信访接待中心工作制度,统一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信访案件,集中在中心开展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了各调解手段的良性互动,建立了矛盾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矛盾纠纷定期综合研判机制,层层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制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十、推进法治意识提升,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8月29日,召开了专题学法会议,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区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围绕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了我区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保证了活动按时有序的开展。12月4日,我区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我区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8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家省市的要求相比、与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依法行政向纵深推进的步伐还比较缓慢。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高。三是工作创新不够,面对新的问题、新的形势、新的挑战,对全区工作缺乏创新性的工作措施,一些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疑难事项,没有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2019年,我区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细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和工作流程。

  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构建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以律师、专家、学者等为辅的法律顾问专家队伍。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重点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核、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日常制度。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和方式。

  五是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机制。

  六是完善机构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党政群机构改革工作,重组后做好依法治区全方位工作。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