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第一批)
时间:2022-03-24   作者:韩雨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根据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示和销号工作步骤的通知》(大环督改办发〔2021〕386号)的规定,现对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督察期间受理的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24日起至2022年4月2日止,公示期10天。如对上述公示案件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日前以信函或电话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

  举报电话:15942899672  信函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409室

  邮政编码:116317

  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第1批)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