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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2021年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时间:2021-04-13   来源: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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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气象部门2021年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气法函〔2021〕9号)和《大连市2021年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大气发〔2021〕14号),结合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2021年升放气球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监督检查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全区的升放气球安全监督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升放气球资质单位的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升放气球活动安全开展,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督检查对象

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及其升放气球活动。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对升放气球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资质情况、人员情况、场所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安全条件情况。

(二)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资质证情况、专人值守情况、活动审批情况、升放气球活动情况、系留气球加装快速放气装置情况、设置识别标志情况和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情况。

四、监督检查时间和方式

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前,区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升放气球活动专项检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

五、实施要求

(一)严格执行安全检查任务清单制度

在开展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中,要针对不同检查对象使用不同的安全检查任务清单。检查后与受检单位有关人员沟通交流,告知其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违反的法律法规条款和可能进一步采取的处理措施。同时将受检查单位签字认可、检查人员签字的安全检查任务清单携至检查单位归档。

(二)严格执行出具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制度

在开展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或问题,能够当场改正,并在检查人员监督下完成整改的,可不列入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或者存在其他必须限期达到要求的事项,制作升放气球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一式两份,列清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期限和有关要求,经检查人员和受检单位双方签字后,一份留受检单位,一份携回检查单位归档。

(三)严格执行安全整改工作清单制度

受检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填写安全整改工作清单,并附相关文件或现场整改照片,按照规定期限报检查单位。

(四)严格执行安全整改复查清单制度

检查单位收到受检单位提交的升放气球安全整改工作清单后,经核查报送材料,对无需现场复查的,出具升放气球安全复查验收清单;对需要现场复查的,以及受检单位未按期提交升放气球安全整改工作清单的,应于整改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派出检查人员到现场复查,出具升放气球安全复查验收清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严格执行执法检查程序

气象行政执法应当建立检查批准、登记制度。在对升放气球资质单位检查前,应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经本机关负责人同意并进行登记。检查时要向受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否则不得进行检查。检查过程要全记录。检查结束后,检察人员应及时提交书面检查报告,报告要完整记录检查情况,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六)认真组织,及时汇报

要认真组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执行符合本行政区域具体情况的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同时在网站予以公示。对同一企业的行政执法检查,每年不超过1次;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落实,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检查实施情况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工作。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气象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