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省市驻区相关部门:
现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方案
为有效提升全区防范应对极端天气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极端天气灾害的损失和影响,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积极构建应对极端天气的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体系,为奋力打造万亿级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加速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范应对极端天气风险的首要原则,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更有保障。
坚持系统思维、防范在先。综合分析极端天气引发的直接影响、次生衍生影响和社会影响,坚持防范为本,以确定的措施应对极端天气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坚持突出重点、强化基层。突出多发频发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提升各单位对局地突发极端天气的果敢决策、果断处置和自主响应能力。
坚持创新方式、提升能力。强化智慧城市建设,完善现代化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不断提升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三)工作目标
推动各部门、各单位深刻汲取极端天气引发的灾害教训,不断提升极端天气指挥调度、风险识别、监测感知、精准预警、应急响应等能力,形成灾前研判、灾中紧密联动、灾后综合评估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努力实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全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应对组织管理
1.大力提高领导干部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把《习近平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论述摘编》列为党委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风险防范化解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风险防范化解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理论武装。把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典型案例和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每年定期开展案例教学。将领导干部应急处突意识能力纳入干部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党群部。责任单位: 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并长期坚持)
2.压紧压实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管委会各部门防范应对极端天气的主体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细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防灾减灾救灾职责,压紧压实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领导责任。开展极端天气灾害情景构建,确定防范应对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修订完善由极端天气引发的水旱灾害、低洼内涝、地质灾害、农业灾害、海洋灾害等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灾种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责任,细化实化工作内容,建立模块化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出现较大、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高效应对、运转顺畅。(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社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海事处、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并长期优化)
3.完善极端天气防范应对指挥机制。依托现有应急工作体系,按照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处置重大或特别重大事件的标准,完善极端天气应急指挥制度,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负责人分工井然有序、信息实时互通,实现极端天气应对关键期指挥部有坐镇、现场有部署、专业技术有支撑、装备车辆有保障的指挥机制。建立完善指挥调度指令清单,实行全时段指挥调度机制,根据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响应措施,及时调度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对于重点风险点位,实施扁平化、点对点调度, 实现精准指挥和响应。注重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作用,充分听取专业团队的意见建议,形成灾害处置合力。(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社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海事处、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并长期优化)
(二)系统提升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能力
1.加强极端天气风险管理。编制气候适应性规划,全面复 盘各类极端天气过程,系统分析气候变化趋势,制定各层级适应措施。推行风险地图管理,开展极端天气条件下各类风险点位分析识别,建立风险点清单,编制完善洪水、内涝、地质灾害、大风等风险分布图。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运用,结合区域地形、环境要素和城市运行情况,编制重要目标防护图,根据实际需要适度提升防护标准。制定救援力量布防
图,采取前置、预置和机动相结合的方式,优化救援力量部 署。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转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牵头单位: 应急局、气象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社管局、消防救援大队、海事处、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明显进展,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优化)
2.提高极端天气监测感知。按照“人防技防并重”的原则,专业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系统同时运行和深度融合。加大极端天气监测系统建设投入,推动卫星和雷达应用向基层延伸。完善面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需求的多类设备协同布局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实现乡镇街道四要素以上气象自动站全覆盖。在人员密集场所、重要交通设施、重大工程施工区、重大活动举办地周边加密布设气象监测设施,布设X波段天气雷达等现代化监测设备,满足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监测需求。进一步优化雷电监测网, 提升雷电监测预警能力。推进低洼内涝重点区域监测报警设施建设。(牵头单位: 气象局。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明显进展,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优化)
3.强化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加大气象科技创新投入,加强 极端天气机理研究和预报预警技术研发。建立提早预报预警机制,对局地暴雨、短时大风、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龙卷风除外)原则上提前1至3小时预报预警;对其他极端天气提前6至12小时预报预警,并力争提前24小时预报预警。实行分落区精准预报,落区精准到街道(乡镇)、重要景区。强化短时临近预报,推进加密滚动预报。科学建立气象灾害致灾阈值体系,逐步实现定量化影响评估和风险预警,开展定量化、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服务。(牵头单位:气象局。责任单位:应急局。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明显进展,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优化)
4.建立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绿色通道。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功能,整合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口径,将信息发布与短信、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及户外显示屏、高频次使用软件深度结合,实现预报预警信息统一单渠道权威发布、分散多口径快速传播,健全重大突发预警的手机短信全网发布制度。加强安全提示信息的直达性、直观性、直白性,让社会公众“看得明白、听得懂、用得上”,确保把预警信息有效转化为应对行动。(牵头单位: 气象局、应急局、社管局、移动公司。责任单位: 党群部、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并长期优化)
(三)统筹推进以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工作机制
1.建立综合风险研判制度。住建、应急、气象、社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根据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要,构建由行业管理部门、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专家团队等多方参与的会商机制,采取会议、书面、网络、灾害现场召集等方式,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会商,对极端天气及其可能影响范围、损失等开展综合研判。依托智慧城市“一网统管”建设,研发基于高分辨率智能网格的气象影响预报预警数字化产品和应用插件,嵌入城市运行管理各个指挥系统。(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公安分局、社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海事处、营商办、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明显进展,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优化)
2.完善预警和响应一体化管理。加强各专项应急预案内容审核和衔接把关,突出以预警信息为先导,健全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优化处置程序,完善高风险区域、高敏感行 业、高危人群的应急联动机制,按规定及时采取“三停”(停止集会、停课、停业)等安全避险措施。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性极端天气应对演练,重点演练风险研判、应急指挥、协调联动、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开展无脚本“双盲”演练和多种专业应急队伍联演联训,强化演练评估和考核,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预案方案。针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制定积水易涝点、易涝小区、危旧房屋的具体应急处置操作要点。(责任单位: 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局、社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气象局、海事处、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并长期优化)
3.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防汛、扫雪铲冰、城市生命线保障等专业队伍抢险救援能力,有针对性配备应对极端天气的现代化装备设施。健全军地联合指挥调度机制,发挥现役部队和民兵在抢险救援中的攻坚突击作用。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完善相关物资峰值供给机制和投放点网络体系,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储备应急物资。(责任单位: 应急局、住建局、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明显进展, 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并长期优化)
4.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培养专业化、规范化的应急值守队伍,完善全区值守工作评价机制,强化值守力量战时辅助决策作用,保证信息畅通。增强信息报送的主动性、敏感性和实效性, 坚持初报要“快”、续报要“细”、核报要“实”,如遇重大灾险情,要及时上报,决不允许迟报瞒报漏报误报。(牵头单位: 应急局。责任单位: 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并长期坚持)
(四)广泛增强全社会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作用,深入浅出解读典型案例和沉重教训,切实增强群众防范风险的警觉性。在全社会培育应急文化,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突出防灾和安全内容,把相关教育从基础教育抓起,推动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社区、进职业培训。探索真正让群众入脑入心的宣传科普方式,把科学知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转化为群众能够掌握、易于操作的清单。拓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演练活动,建设培训基地和科普体验场馆,激发公众兴趣,增强培训效果。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科学引导舆论。(责任单位: 党群部、气象局、社管局、各街道。完成时限: 2022年8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要把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上来,坚持问题导向,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督查督办
管委会要将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列入督查考核内容,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落实措施和任务清单。督查督办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及重要部位、风险隐患点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类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投入力度
经发、财政等部门要根据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需要,加大相关项目的资金投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
(四)宣传先进典型
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传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激发各部门、各单位、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参与极端天气应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件:极端天气判定标准
附 件
极端天气判定标准
极端天气是指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发生的超越常态的小概率气象现象,通常具有突发性强、不确定性大、叠加性强、破坏性大等特点。根据本市历史气象数据分析和近年来工作实际,当天气情况达到某一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级别、经研判其造成的危害可能超出城市设防标准时,按下列标准判定极端天气。
1.极端暴雨: 1小时单站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或者3小 时单站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或者6小时单站降雨量达200毫 米以上,或者24小时降雨量30%的测站达150毫米以上;一般对应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2.极端暴雪:6小时降雪达15毫米及以上;一般对应暴雪 红色预警信号。
3.极端大风: 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一般对应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4.极端冰雹: 累计降雹15分钟以上,或者冰雹直径在5厘 米以上,或者地面积雹厚度5厘米以上;一般对应冰雹红色预警 信号。
5.极端雷电(或雷雨大风): 有强烈雷电活动,并伴有10 级以上短时大风或短时强降水或冰雹;一般对应雷电或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6.台风: 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 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同时伴随暴雨影响; 一般对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7.龙卷风: 由是否发生龙卷天气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