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疫情防控,重要公告
时间:2021-01-26   作者:齐冲   来源:党群工作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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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域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岛人员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北京市大兴区、顺义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宝山区友谊路街道、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黑河市爱辉区、绥化市、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哈尔滨市,吉林省松原市、通化市、长春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廊坊市来(返)岛人员一律实施“14+7”医学观察(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7天),隔离时间自返岛之日算起。期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对上海市宝山区、黑龙江省、河北省、吉林省(重点管控地区除外)来(返)岛人员需提供抵连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尽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近期拟从以上地区来(返)岛人员应提前72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已来(返)岛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进行申报,并按要求进行“14+7”医学观察或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区内房屋租赁中介企业、物业公司或房屋业主要按照要求向社区(村)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

  五、鼓励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主动申报、主动监督、主动举报,群防群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监督电话:区疾控中心85280502)

  六、对不主动进行个人信息申报,不服从健康服务管理的来(返)岛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