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我公司“大连长兴岛昆仑燃气管线迁改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正在开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我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进行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昆仑燃气管线迁改项目
(2)项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宝岛路南侧,管线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3′15.763″,北纬39°31′42.471″,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1′56.472″,北纬39°32′5.143″。
(3)项目内容:为推进长兴岛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项目及恒力重工四期工程建设,需对项目地块内现有燃气管线实施迁改,建设规模为迁改长度约2.53公里,燃气管道设计压力2.5MPa,管径为355.6mm。
3、建设单位概要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大连长兴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3)建设单位联系人:厉学磊
(4)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940909042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6)环评单位联系人:吴峤
(7)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521166118
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要求,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针对建设项目的内容特点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工作程序如下: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公众意见调查(包括专家咨询会)
⑥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⑦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公众意见表格式见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7、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至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截止日期以咨询我单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