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1+6+1”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长经开管办发〔2021〕9号)
2021-04-29 10:27     责任编辑:齐冲    来源: 管委会办公室 审核人:   (点击: )

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各单位,省市驻区相关单位:

  现将《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1+6+1”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1+6+1”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大连市《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例会制度方案》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连市项目谋划工作专班的通知》及中央资金项目调度等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有序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完成上级各项考核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和项目“服务秘书”等制度,本着全面、准确、高效、统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1+6+1”即1个方案,6个工作规则,1个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准确地把握全区经济运行态势,树立全区“一盘棋”的工作思想,各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高质量的完成全区各类社会和经济发展指标,高质量完成各项考核任务,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发展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项目谋划、资金争取、政策制定、督查考核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

  三、工作任务

  (一)配合大连市做好全市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研究部署周例会

  周例会按照每月分别召开2 次经济运行总体情况专题会议和 2 次具体问题专项会议的形式予以安排,内容初定如下(每次会议时间、内容可能根据市领导要求及具体情况略有调整,以会议方案为准):

  每月第一周:听取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推动。(每月5 日左右)

  每月第二周和第三周:大连市根据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以及需要重点协调解决的问题适时组织召开专项会议。

  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每月25号按时填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由区经济发展局统一进行梳理汇总。(具体详见附件2: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工作规则)

  (二)做好全区项目工作

  1.项目库建立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自配备项目服务秘书,服务秘书负责项目的推进工作。

  各单位对各自负责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定期进行更新,确保项目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每周四进行更新,区经发局根据更新情况统一进行梳理汇总。

  2.中央资金项目调度工作。获得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抗疫国债、市级财力投资项目)的项目单位和公司负责各自项目信息的更新工作,每周四进行更新,区经发局根据更新情况统一进行梳理汇总。

  资金申请阶段由区经发局对照市级部门进行周调度,获得资金阶段由区财政金融局对照市级部门进行周调度,调度结果报区管委会。(具体详见附件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工作规则)

  (三)做好全区项目谋划工作

  根据我区下达的《项目谋划专班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负责各工作组对应的市级工作组开展谋划专班工作,并于每周四对项目谋划情况进行更新,由区经济发展局统一进行梳理汇总。(具体详见附件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谋划工作规则)

  (四)做好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承接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考评指标负责,要书面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各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研究指标,要将我区与全国平均值和其他国家级经开区指标进行比对,要综合分析并提出工作思路、具体工作计划及工作措施。各部门要以指标为导向进行全局性思考并指导具体工作,要注意在具体工作中挖掘、培育、归集、整理并有规划、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定期按照要求报送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由区经济发展局统一汇总报送至上级考核部门。(具体详见附件5: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考核工作规则)

  (五)做好全区省级高新区绩效评价指标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2号)文件要求,对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指标的报送工作,并对照省内其他高新区,分析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措施,促进各项指标的稳步提升。(具体详见附件6: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绩效评价指标工作规则)

  (六)做好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报送工作

  各成员单位对照《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承担的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研究目前所承担的指标情况,并对照其他园区进行比较,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提出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及工作建议。每月25日前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区经济发展局。(具体详见附件7: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规则)

  (七)做好调度、通报反馈工作

  各分管主任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项目推动、考核指标统一调度。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把握国家和省市高质量考核的工作重点和指标安排,与上级对口部门进行考核指标的沟通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分析、月调度、月反馈、月通报、季讲评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区各专项工作、指标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进行监测分析,提出整改要求。以通报形式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树立好全区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好抓经济主体责任,对本地区、本领域主要考核指标制定推进方案、明确节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扎实做好推进经济稳增长各项工作。

  (二)抓好细化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做实做细自身应该承担的相关基础性工作,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时间点,提前研判、加强分析,摸清我区经济运行情况以及所面临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困难,找准关键点和薄弱项。同时,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多措并举深挖增长潜力,针对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细化措施全力推动解决。

  (三)强化跟踪督导

  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对各项指标增长的制约因素和堵点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想办法予以协调解决,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如期完成各节点任务,高质量完成各项考核任务。

  五、考核工作

  1.区督考部门将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纳入到我区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

  2.出台配套高质量发展考核通报机制办法。(附件8: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考核通报机制办法(试行))

  附件:1.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成员

     2.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工作规则

     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工作规则

     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谋划工作规则

     5.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统计报表相关工作实施规则

     6.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绩效评价指标工作规则

     7.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规则

     8.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考核通报机制办法(试行)

     9.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考核指标汇总表(示意表)


  关于推进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1+6+1”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附件【附件1: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 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及成员.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经济运行工作规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工作规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谋划工作规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统计报表相关工作实施规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1:附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6: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绩效评价指标工作规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6-1:附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7: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规则.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1:附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8: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考核通报机制办法(试行).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9: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考核指标汇总表(示意表).xlsx已下载
附件【关于印发《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1+6+1”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大长经开管办发〔2021〕9号).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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