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分局加强冬季矿山停产期间的管理
2019-01-18 10:40     责任编辑:    来源: 国土分局 审核人:   (点击: )

  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环境逐步恶化,长兴岛经济区各矿山企业陆续进入停产阶段,矿区内没有采矿活动。长兴岛国土分局认真督促矿山企业加强冬季矿册停产期间的管理工作。

  长兴岛国土分局要求矿山企业在停产期间,设备和人员远离现场,矿区设有人员24小时值班。同时要求矿山企业利用停产期间,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对本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工作,重点包括:1.全面完成2018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2.要检查采矿端面的边坡角和台阶高度是否符合要求,务必要按开采方案开采,杜绝越界开采和非法开采;3.机器设备使用情况;4.安全用电情况;5.对采矿区、排土场、民爆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6.更新完善矿区内安全生产标识牌、采矿权公示标示牌、矿界标示牌,区内各矿山企业必须按照该矿有效采矿许可证设置界桩和标识牌,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方案,严禁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

  同时按照《关于加强长兴岛经济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在接到应急响应预警后,矿山应加强矿区及周边运输道路、储料场及开采工作面在Ⅳ级响应基础上增加洒水降尘作业次数;加强矿区储料场及开采工作面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等作业环节。

  各矿山企业还要利用停工停产期间,给合本单位施工作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冬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好防冻、防滑、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等冬季生产安全措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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