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机关等单位食堂负责人召开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本次会议重点指导一是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要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二是依法依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设置率力争达到100%;三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执行率力争达到100%;四是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培训考核率力争达到100%;五是集中用餐单位不具备设置食品安全总监条件的,要任命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承担本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牢食品安全底线,让人民群众吃的放心、吃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