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旺季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8   来源:区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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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长游领发〔2017〕5号

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旅游经营单位:

我区旅游市场旺季即将到来,为切实加强旅游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各级领导关于认真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尤其是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事故的发生,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优良的旅游环境,保障我区旅游行业良好稳定的安全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旺季旅游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季节特点,扎实抓好安全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水上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

水上旅游项目是我区旅游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公安分局、区城建局、港口口岸局、交流岛街道、海事处等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洪西头浴场、长兴岛海滨公园等重点海滨浴场的安全管理,重点要加强对旅游船艇、水上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坚决禁止三无旅游船艇下海经营。各海滨浴场要配备必要的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游客溺水事件的发生。海滨浴场的其他经营活动也要确保游客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旅游防汛和消防安全管理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扎实做好防汛防灾工作。要做好防汛应急预案、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的准备,密切关注天气、地质灾害预报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切实做好预防。 各相关成员单位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紧急情况逃生演练,不断提高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灭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旅游防疫和旅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各相关成员单位和旅游经营单位要按照相关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卫生防疫工作。游客较多的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消毒,保持清洁卫生,防治传染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的传播,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接待旅行社团队的各宾馆、酒店、度假村的就餐场所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的海鲜要保证鲜活、无变质,提示外地游客适量食用海鲜,避免引起身体不适等问题。提示游客严禁采摘、食用野生鲜蘑菇。

(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旅游安全监控

各宾馆、酒店、度假村和海滨浴场等旅游经营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的监控设施设备要加强维护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提高从业人员责任心,加强安保现场巡查,做好不间断监控,妥善保存监控数据。要加强供电、供水、餐饮、客房区域的监控防范,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海滨浴场等重点景区点要特别重视做好高峰时段游客流量的控制,适时进行分流调控,防止人员大量聚集造成的拥挤、踩踏事故发生。海滨浴场内经营的游艇、海上游乐项目、蹦极等旅游项目,应在明显位置做出必要的安全提示,引导游客规避危险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人员、车辆集中的长兴岛海滨公园、洪西头浴场等重点景区点的交通安全管理。浴场内公路、岔口、停车场等交通重点部位要定人定位指挥交通,进行全面的交通疏导,及时消除路面交通隐患。要严格查处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并根据现场情况实施交通管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旅游旺季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成员单位和旅游经营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旺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主席重要批示和省、市、区领导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情绪,加强风险防控,防止因风险“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住”导致的事故发生,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深刻认清当前旅游安全形势,坚持游客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要积极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区域内旅游安全监督检查。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旅游安全生产责任法人代表负责制,切实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实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政府督办体系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大力开展“创建职工身边无隐患活动”,大力推进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创建工作,把全区旅游安全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协调,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针对旺季旅游生产、生活、出行等活动及气候特点,从即日起至九月初,区旅游局将会同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区旅游局要发挥好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要做好与安监、消防、交通、卫生、港口、海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组织经常性旅游安全综合检查,掌握实情,把握主动权,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检查督查机制,督促落实旅游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检查要突出重点,规范程序。要重点检查海滨浴场、宾馆、酒店等旅游接待单位的企业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有效,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并定期演练。要严格按照“四个清单”(监督检查任务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程序,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完整清单档案,并保留影像资料。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等专项工作,建立安全隐患“黑名单”,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间;特别是对于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必须建立监控措施,防止发生事故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整改效果“回头看”,对经常性、季节性等易发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重点进行“回炉”整治,并建立专人或专项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时监控,全程管理。

(三)加强值班值守,全面提升应急防范能力

各成员单位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麻痹大意,加强旅游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理论教育和应急等实践演练,在可能形成人群聚集的区域,加强安保巡防,防止拥堵踩踏和爆恐袭击事件发生,提升旅游事故防范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手机开机状态,确保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和处理。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岗位责任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办公室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上报区管委会应急办。

各成员单位和各企业在9月10前将本单位旅游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包括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及开展安全管理检查的图片),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学敏,电 话:85282576

邮 箱:lyj-1161@163.com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