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解读
2023-01-12 09:43     责任编辑:齐冲    来源: 中国大连 审核人:   (点击: )

[主持人]:今天我们邀请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蒋有军、优抚处处长高雪做客“在线访谈”, 解读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并回答网友提问。

[嘉宾]: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访谈平台与大家沟通、交流。

[主持人]:我市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以下简称调标)意义是什么?

[嘉宾]:为进一步改善优抚对象的生活待遇,确保其生活水平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应提高。同时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持人]:我市调标政策制定依据是什么?

[嘉宾]: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2〕64号)、《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辽退役军人发〔2022〕23号)文件制定的。

[主持人]:调标何时起执行?

[嘉宾]:从2022年8月1日起执行。

[主持人]:调标涉及哪些人群?

[嘉宾]:2022年我市调标涉及10类人员。包括:国家明确的有8类人员,分别是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辽宁省明确的有2类人员,分别是入朝民兵民工和特别困难的在乡老复员军人遗属。

[主持人]:2022年调标后大连市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嘉宾]:标准调整后,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按照残疾等级和残疾性质,残疾抚恤金每人每年约为116270元-10850元不等。

[主持人]:2022年调标后大连市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嘉宾]:标准调整后,烈属定期抚恤金为每人每年37858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为每人每年32348元;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为每人每年30222元。

[主持人]:2022年调标后大连市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嘉宾]:标准调整后,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50元,抗日战争时期为每人每年31140元;解放战争时期为每人每年30024元;建国后为每人每年29304元。

[主持人]:2022年调标后大连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嘉宾]:标准调整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9660元;部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9600元;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220元;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役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54元。

[主持人]:抚恤补助资金如何发放?

[嘉宾]: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对象、标准,财政部门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严格落实抚恤补助社会化发放,切实做到足额按月兑现”。我市严格执行上级的文件规定,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实行按月发放,由区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将抚恤补助资金通过金融代发机构及时、准确、足额打卡发放。

[主持人]:区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政策咨询电话?

[嘉宾]: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2565627;西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3611962;沙河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4361028;甘井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6658306;高新区社会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科 电话:84793421;旅顺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62680848;金普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8029871;普兰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3113013;瓦房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5685679;庄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89723688;长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39372112;长兴岛社会管理局 电话:85283807。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就进行到这里了,感谢嘉宾们的解答和广大网友的关注,我们下期见。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