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年报政策解答
2025-06-11 14:46     责任编辑:袁艺姝    来源: 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主持人]:什么是年报?

[嘉宾]:年报是年度报告的简称。按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对各类经营主体规定的法定义务。今年报送的是上一年度即2024年度的年报。

[主持人]:哪些经营主体需要报送公示2024年度年报?

[嘉宾]:2024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所有存续状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都要报送公示2024年度年报。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从明年起才开始报年报。

[主持人]:年报的时间?

[嘉宾]: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主持人]:为什么不同经营主体年度报告的内容不一样?

[嘉宾]:一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年报法规规章对年报内容的规定各不相同;二是为了减轻经营主体负担,目前实施市场监管、社保、统计、海关、商务、外汇、农业农村年报“多报合一”的年报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会在年报联络员登录后,自动识别经营主体并加载年报内容,联络员按照步骤和提示填报即可。

[主持人]:报送公示年报的方式?

[嘉宾]:各类经营主体均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网址:https://ln.gsxt.gov.cn)。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通过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的“个体年报”快捷通道进行报送,或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报送纸质报告。建议关注我局“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内输入“年报”二字了解年报要求和填报指南。

[网友]:年报内容是否都以2024年12月31日的情况为准?

[嘉宾]:市场监管事项中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2024年12月31日的信息。涉及社保、统计、海关、商务及外汇“多报合一”的相关事项请以各部门的实际要求为准。

[网友]:怎样修改年报内容?

[嘉宾]: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经营主体可以自行登录公示系统对其已经报送公示的2024年度年报信息进行修改,不受次数限制;修改2024年度外的其他年度年报信息,以及7月1日之后修改2024年度年报信息的,需要填写《企业年报信息修改申请表》(可以在公示系统联络员登录页面下方提示项第4点《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报送和公示年度报告的公告》的附件中下载),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修改。年报信息修改前后的内容由公示系统记录并公示。

[网友]:上一年度没有经营的,年报中资产信息是否可以全填“0”?

[嘉宾]:营业收入金额为0,不等于资产和所有者权益等项目金额也是0,请仔细核对财务报表之后如实填报。在此也提醒大家:经营主体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会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主持人]: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如何填写?

[嘉宾]:每一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认缴出资额和认缴出资时间填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登记机关备案的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中约定的累计认缴出资额和最后一次认缴出资期限;实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时间填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累计实缴出资额和最后一次实缴出资时间;外商投资企业认缴和实缴出资额的币种与注册资本一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

[主持人]:股权变更信息如何填写?

[嘉宾]:如果原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原股东转让前的比例按原有约定比例填,转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0”,受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如果原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原股东出让后的比例填“0”,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0”。股权变更日期应填写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期;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方可生效的,以批准之日为生效日期。

[主持人]:年报中为什么会有“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这一项?

[嘉宾]:《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6月30日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大型企业年报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在企业年报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大型企业,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对严重侵害中小企业利益、性质恶劣、社会反响较大的,将依法严格查处、公开曝光,并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醒全市大型企业:务必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如实填报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有关信息。

[主持人]:分公司是否需要年报?

[嘉宾]:需要。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无独立报表部分可“0”申报。

[主持人]:已经不经营的企业是否需要年报?

[嘉宾]:只要是存续状态的经营主体都必须按期报送年度报告。如果不再经营请尽快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6月30日前完成注销登记的无需再报送年报。

[主持人]:填报的内容保存不上怎么办?

[嘉宾]:第一种可能性是网络问题或浏览器不兼容,建议清除浏览器缓存、更换电脑或测试网络是否通畅,有些浏览器分极速模式和兼容模式,可以切换进行尝试,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第二种可能性是因为已经逐渐进入年报高峰期,同时登录使用公示系统的人比较多,建议错开日间高峰时段进行报送。在此也提醒大家:年报期仅剩一个月,及早报送以避免因网络拥堵错过年报时间。

[主持人]:如何确定年报公示成功了?

[嘉宾]:年报公示成功后,公示系统会向年报联络员发送一条提醒短信,也可以返回联络员登录后的初始页面查看年报信息列表来确定是否已公示成功。

[主持人]:如何更换年报联络员?

[嘉宾]:进入公示系统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进入联络员登录页面,再点击页面下方提示项第1项的“联络员注册”进行新联络员的注册。提醒:由于实名验证有时间限制,只能在8点到18点进行联络员注册。

[主持人]:注册联络员时提示信息错误,怎么处理?

[嘉宾]:可能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登记时留存的身份证是一代身份证,可以尝试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由18位改为15位,即去掉出生年份的前两位“19”和最后一位的校验码,如果仍然提示错误请联系市场监管部门。

[主持人]:年报是否收费?

[嘉宾]:年报不收费。

[主持人]:补报年报后怎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嘉宾]:补报年报后,需要通过公示系统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申请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修复信用。可以关注“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内输入“信用修复”四个字了解具体操作指南。

[主持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是否收费?

[嘉宾]:信用修复不收费。

[主持人]:未按时报送公示年报对经营主体有什么影响?

[嘉宾]:没有依法履行年度报告报送公示义务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形成信用负面评价,受到多个部门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甚至影响办理信贷或者签订合同等。

[主持人]:市场监管部门是否会检查年报内容?

[嘉宾]:经营主体对其报送公示的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年报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对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示。

[主持人]:在公示系统完成年报后,是否需要再去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办理年报业务或提交纸质年报材料?

[嘉宾]:不需要。

[主持人]:如何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嘉宾]: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主持人]:如何在年报中防范电信诈骗?

[嘉宾]:近期,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部门向经营主体实施诈骗的现象,请大家加强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惕!不法分子惯用的诈骗手段包括:(1)以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诱导经营者点击短信链接,登录自己制作的非法交易平台进行诈骗。(2)以代办年报、代办信用修复的名义加微信、QQ等社交软件好友,骗取钱款。(3)冒充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联系到经营者,声称需缴纳费用即可修复信用。(4)诱骗经营者进行“身份认证”,获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防诈注意事项:(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年报、申请移出异常名录或解除异常状态都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经营者收取信用修复费用,或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而直接通过微信、支付宝、二维码等方式收取罚款的,都是诈骗行为。(2)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政府部门网址的后缀是gov.cn,请注意识别),不泄露个人隐私信息,不轻易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3)如接到可疑电话、短信或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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