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0-06-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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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区直各部门,省市驻区相关单位:

  按照《转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省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大规介办〔2020〕2号)和《转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组织调整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规介办〔2020〕3号)要求,依据公布的《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现对《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步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予以公布,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长管办发〔2019〕39号公布的《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版)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