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市重大科技研发计划申报政策
时间:2022-05-17   作者:韩雨   来源:经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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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条件

  1、承担单位为在大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2、项目符合我市科技与产业发展政策,属于我市确定的未来型、先导型产业和其他重点产业领域。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

  3、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总研发投入在20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应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4、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

  二、补助方式: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按照年度实际研发费用支出给予最高30%补助,项目执行期内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时间

  具体时间以上级部门下发通知时间为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玉波

  电话:85280003

  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600号1205室。